冯老师
发表于: 2017-8-11 15:3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尖草坪区2017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街办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山西省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太原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教基〔201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2017年我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2017年尖草坪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为民(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高降文(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  组  长:闫阳中(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区进修学校校长)
李俊宝(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朱荣迪(区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服务中心主任)
冯如利(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郭万福(区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服务中心副主任)
卢文青(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区一中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高降文(兼)。成员由基教、监察、督导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二、工作原则
(一)严格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全区所有初中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二)严格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根据儿童、少年身心发育特点和义务教育性质所确立的基本入学制度。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继续实行“九年一贯直升”“单校划片入学”和“学区对口入学” 等相对就近入学方式。严禁违反规定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
(三)严格坚持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并将其纳入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体系,确保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服务对象全覆盖。努力增加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办学校数量,优化布局布点,统筹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三、工作体制
2017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在尖草坪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区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区具体实际,制定本区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具体实施方案,对全区小学毕业生分配升公办初中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全过程跟踪监督,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四、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一)严格控制初中班额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全区所有初中学校初一年级全部达到标准班额,即不超过50人。坚决杜绝出现初中起始年级大班额问题。
(二)科学划分入学范围
以区教育局为主体,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据生源情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便利等因素,在原有相对稳定学区范围的基础上,适度调整,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初中学校的学区范围。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学接受义务教育。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三)免试就近对口入学
按照免试就近原则,稳步推进九年一贯制学校、对口直升和学区对口入学方式,并加大统筹力度,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有一个公办初中学校学位。
在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下,九年一贯制学校,实行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升入本校初中学校就读;“单校划片”入学的初中学校,实行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对口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学区对口入学的初中学校,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按划定的学区,对口升入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
(四)人户分离小学毕业生升学办法
1.凡跨县(市、区)和本区就读的“人户分离”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视具体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入学,但不得择校。
  2.继续坚持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的原则。区教育局在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中,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户籍、学籍不在本区区域内的学生进行择校。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办法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①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②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7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④非本市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六)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升学办法
按照全市精准扶贫的要求,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在我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我区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需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③《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7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④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七)特殊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学办法
1.符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安排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情况,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由教育局安排的残疾儿童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
2.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执行。
3.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的意见》文件执行。
4.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部分特色学校试点招生
从2017年起,太原市将选择部分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学校,开展面向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小学毕业生进行特色招生的试点。具体招生办法由试点招生学校根据实际制定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五、具体操作办法
(一)九年一贯制对口直升
傅山中学小学部的小学毕业生直升傅山中学。
(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
区实验中学:七平街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二中:新城教管中心所属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三中:实验小学、选煤街小学以及柴村教管中心所属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五中:科技实验小学、东方小学和光明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六中:向阳小学校、北下温小学校、西墕小学校和西高庄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柏板教管中心所属小学的需寄宿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上兰中学:上兰教管中心所属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傅山中学:西村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柏板中学: 柏板教管中心所属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阳曲中学:阳曲教管中心所属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汇丰中学:区双语实验小学、兴华二校以及汇丰教管中心所属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十三中学校:汇丰片所属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校:赵庄小学、大同路小学、翠馨苑小学和太原市五十五中小学部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五十九中学校:恒山路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六十中学校:坪西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六十七中学校:阳光小学、兰岗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中北大学附属中学:中北大学附属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三)学区划片入学
太原市第六十一中学、太原六十六中、太原十一中、区实验中学、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杏花岭区第六中学、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实行学区划片入学。区教育局依据生源情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条件等因素,在原有相对稳定学区范围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学区对口直升初中学校的学区范围。
太原市第六十一中学校:友喜社区(万柏林区户籍)、欣园社区、华硕苑小区以及选煤厂社区。
区实验中学校:新华社区、朝阳社区、迎新苑、区二中宿舍楼、怡和园以及凤凰小区。
太原市第六十六中:兴安苑东区和西区、太原工业学院、青山苑、青楼社区、红楼社区、大同路社区、102和103宿舍以及迎新东一条、迎新东二条和迎新南一巷、南二巷之间的零散宿舍。
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东市场棚户、中涧河涧河苑、17-19宿舍、21宿舍、24宿舍、耐火、机车、东市区、建材宿舍、迎春小区、西涧河、花园后宿舍、涧河路、春怡园。
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14-16宿舍、20宿舍、22宿舍、23宿舍、25-35宿舍、自建一、自建二、自建四宿舍、七府坟村、恒三铁路宿舍、汽运宿舍、大型、冶建、光社、117-118宿舍。
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校:柏杨树村、同乐苑、东涧河、晋安南北院、城建工人柏南、苹果旧技校、柏北院、柏桦柏杨区、东山矿区。
   (四)区实验中学:为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实际困难,统筹一部分汇丰地区、尖草坪地区需寄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和阳曲县、娄烦县户籍需寄宿的小学毕业生升入实验中学就读。
六、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责任
区教育局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各环节工作,组建机构,各学校也要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工作领导组,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区教育局将组建“小升初议事仲裁机构”,对本地区“小升初”工作中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和解决,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宣传引导
(1)区教育局、各乡(镇)、街办教管中心和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小升初”工作相关信息,真正落实“小升初”工作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八公开”制度,使“小升初”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2)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做好今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政策咨询解答及有关问题处理工作,在“小升初”工作期间要设立接待室、咨询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选派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值班,受理广大小学毕业生及家长的咨询举报。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5640564。
(3)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小学毕业生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升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3.严明纪律要求
严格遵守“六严禁”工作纪律。即严禁超计划和超班容量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提前录取学生;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对于违反“六严禁”的学校给予严肃处理,严格问责。
4.强化督查问责
(1)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决整治、彻底杜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存在的“关系生”“条子生”、说情请托、权学交易、钱学交易等问题,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2)在“小升初”工作期间,市、县两级教育基教、监察、督导等部门将组成督查组,对“小升初”工作进行跟踪督查、明查暗访。发挥责任区督学的监督指导作用,建立开学后初中升学责任倒查和工作测评机制,并将测评结果与年终对学校的考核进行挂钩,同时反馈区政府。
区教育局举报电话:5640575。
(3)市、县两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在“小升初”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违规操作或借机谋取私利的学校或个人,一经查实,实行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5.加大改革力度
认真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深化供给侧改革的要求,加大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模式改革力度,积极推行学区制管理、集团化办学、教育联盟等新的学校办学模式,实施优质带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
    6.严格学籍注册
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对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附件:2017年太原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时间安排表



尖草坪区教育局
2017年7月28日


附件:
2017年尖草坪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时间安排表
1.2017年7月中旬:出台《2017年尖草坪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实施方案》。
2.2017年7月中下旬:宣传并协助学生做好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和特色试点学校提前招生和报名工作。
3.2017年7月15--22日:宣传并协助学生做好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
4.2017年8月初:区教育局召开小升初工作安排会议,向社会公示入学办法、招生计划、划片范围等。
5.2017年8月上旬:做好小升初分配各环节准备工作。
6.2017年8月20日前:区教育局组织完成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工作。
7.2017年8月22日前:发放初一新生入学通知书。
8.2017年8月26日:初一新生报到,参加中小学衔接教育。
9.2017年8月28日上午:组织进行初一新生均衡编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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