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老师
发表于: 2017-8-11 15:3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17年小店区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的
实施办法
各街道(乡镇)中心校、区直属小学,各省市属小学、民办小学: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教基〔2017〕8号)和《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太原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教基字〔201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小店区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全区所有初中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二)严格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根据儿童、少年身心发育特点和义务教育性质所确立的基本入学制度。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实行“九年一贯直升”、“单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入学”等相对就近入学方式,严禁违反规定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
(三)严格坚持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并将其纳入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体系,确保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服务对象全覆盖。努力增加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初中学校数量,优化布局布点,统筹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
二、工作体制
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教育局组织各小学按照市、区统一要求实施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并对各小学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
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全区所有初中学校初一年级全部达到标准班额,即不超过50人。坚决杜绝出现初中起始年级大班额问题。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初中学校的入学范围。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一)九年一贯直升
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户籍为本地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学习。
五十一中、中辐院学校、煤机学校、太原市实验三中
上述学校在本校学生九年一贯直升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可参与多校划片电脑派位。
(二)单校划片入学
各街道、乡镇所属小学毕业生,对口直接升入本街道、乡镇的初中学校就读。
小店街道一中、小店街道二中、西温庄乡一中
西温庄乡二中、刘家堡乡一中、刘家堡乡二中
北格镇一中、黄陵中学
(三)多校划片入学
多校划片入学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入学,各学校要认真细致做好小学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和学籍审核工作,核实学生参加分配、电脑随机派位资格。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学校不参加随机派位。
1、学区对口直升结合多校划片电脑随机派位
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山大附中、小店区三中原片区范围内学生仍执行划片对口直升,空余学位按多校划片入学办法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山大附中:
户籍地址在下列范围内:东起坞城路,南至学府街,西到坞城中路,北到长风街范围内,且符合“双籍”(学生在本区具有正式学籍,学生户籍为本区,双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一年以上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空余学位多校划片,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入学。多校划片派位资格为18所小学符合“双籍”的小学毕业生。
小学校18所:大营盘小学、长治路小学、沙河街小学、长风小学、华宇小学、建南小学、八一小学、九一小学、卫华小学、晋阳街小学、育杰小学、北营小学、师范街小学、太航学校、水工学校、山大附小、师院附小、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
小店区三中:
户籍地址在下列范围内:东与经济区交界,南至正阳街,西与晋源区交界,北到汾东北路西一巷—电子街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小店区三中(包括在畜牧研究所居住的单位职工子女,巩家堡社区、小店社区原住村民子女;李家庄、经济区地界除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需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空余学位多校划片,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入学。具有派位资格的为实验小学、育才小学、恒大小学的未能学区对口直升小店区三中、本区户籍且学籍满一年的小学毕业生;如派位后仍有空余学位,由实验小学、育才小学、恒大小学的具有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和晋源区户籍且学籍满一年的小学毕业生继续派位。
2、两次派位
为确保学生享受到更加公平均等的教育资源,多校划片随机派位工作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派位:参加多校划片的14所初中学校,将每校派位计划的30%用于第一次电脑随机派位,18所小学具有本地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填报志愿参加,对报名人数少于派位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派位人数的初中学校,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
初中学校14所:二中、二十一中、二十七中、三十二中、综合高中、外语科技中学、三十八中、四十七中、四十八中、五十一中、第三实验中学、晋阳街中学、中辐院学校、煤机学校
小学校18所:大营盘小学、长治路小学、沙河街小学、长风小学、华宇小学、建南小学、八一小学、九一小学、卫华小学、晋阳街小学、育杰小学、北营小学、师范街小学、太航学校、水工学校、山大附小、师院附小、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
第二次派位:将14所初中和18所小学分为北部片区和南部片区,分片区对第一次派位后剩余的初中学位进行第二次派位。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
⑴ 北部片区
初中学校:二十一中、三十二中、外语科技中学、四十七中、四十八中
小学校:大营盘小学、长治路小学、沙河街小学、长风小学、华宇小学、卫华小学、水工学校、建南小学、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
⑵ 南部片区
初中学校:二中、二十七中、综合高中、三十八中、五十一中、第三实验中学、晋阳街中学、中辐院学校、煤机学校
小学校:八一小学、九一小学、太航学校、晋阳街小学、育杰小学、北营小学、师范街小学、山大附小、师院附小
3、空余学位分配
电脑随机派位未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入学,但不得择校。
4、电脑随机派位组织实施
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届时,邀请公证机构、计算机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家长代表进行监督,及时公示派位录取结果。
(四)跨行政区域升学办法
1、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小学毕业生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入学,但不得择校。
2、继续坚持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的原则,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户籍、学籍不在本区域内的学生进行择校。
3、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小学毕业生,视具体情况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
(五)随迁子女升学办法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①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②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7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④非本市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六)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升学办法
按照全市精准扶贫的要求,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六城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太原市六城区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报名时需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在小店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③《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7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④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七)统筹安排入学
派位完成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可结合户籍、住址、学籍等,统筹接收小学毕业生(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八)特殊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办法
1、符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安排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情况,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
2、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执行。
3、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的意见》文件执行。
4、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
1、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法定责任,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职能部门参加的领导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进行。
2、区教育局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各环节工作,组建机构、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组建“‘小升初’议事仲裁机构”,对“小升初”工作中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和解决,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引导
1、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小升初”工作相关信息,真正落实“小升初”工作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八公开”制度,使“小升初”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2、认真做好今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政策咨询解答及有关问题处理工作。在“小升初”工作期间,区教育局设立接待室,公布咨询电话,选派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值班,各学校也要公布咨询电话,并选派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值班,受理广大小学毕业生及家长的咨询举报。
3、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小学毕业生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升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三)严明纪律要求
严格遵守“六严禁”工作纪律。即严禁超计划和超班容量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提前录取学生;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对于违反“六严禁”的学校给予严肃处理,严格问责。
(四)强化督查问责
1、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决整治、彻底杜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存在的“关系生”、“条子生”、说情请托、权学交易、钱学交易等问题,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2、在“小升初”工作期间,区教育局组织基教、监察、督导等部门工作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小升初”工作进行跟踪督查、明查暗访。发挥责任区督学的监督指导作用,建立开学后初中升学责任倒查和工作测评机制。
3、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在“小升初”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违规操作或借机谋取私利的学校或个人,一经查实,实行严肃问责。
(五)加大改革力度
认真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深化供给侧改革的要求,加大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模式改革力度,积极推行学区制管理、集团化办学、教育联盟等新的学校办学模式,实施优质带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
(六)严格学籍注册
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对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附件:2017年太原市小店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时间安排表


2017年7月31日





附件


2017年太原市小店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时间安排表
1、2017年7月底前:向社会公示小店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办法、招生计划、划片范围等。
2、2017年8月8日前:完成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
3、2017年8月20日前:区教育局组织完成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工作。
4、2017年8月22日前:发放初一新生入学通知书。
5、2017年8月26日:初一新生报到,参加中小学衔接教育。
6、2017年8月28日上午:组织进行初一新生均衡编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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