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泽区2017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总体要求,保障小学毕业生按时接受初中义务教育,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太原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指导意见》(并教基字〔2017〕8号),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任何初中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2. 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在原有相对稳定学区范围的基础上,确定每所公办初中学校所对应的小学学区范围,坚持公办初中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继续实行“九年一贯直升”、“单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入学”等相对就近入学方式,严禁违反规定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
3. 坚持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将其纳入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体系,确保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服务对象全覆盖。努力增加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初中学校数量,优化布局布点,统筹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
二、工作体制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指导下,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科学制定本区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区域内每所初中学校入学划片范围,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确保每位小学毕业生都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区属各小学应按照市区的统一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具体操作办法,报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予以实施。
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按照免试和相对就近原则,依据区域内生源分布、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便利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区域内每所初中学校的入学范围,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确保每位小学毕业生都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按时接受初中义务教育。
根据《山西省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全区所有初中学校初一年级全部达到标准班额,即不超过50人,坚决杜绝出现初中起始年级大班额现象。具体升学办法如下:
(一) 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学办法
1. 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公办初中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划定每所公办初中学校入学范围,确保每位小学毕业生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
2. 各学校认真做好小学毕业生学籍、户籍和住址审核工作,核实学生参加划片分配、电脑随机派位资格。
3. 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就读;乡镇小学毕业生直升本乡镇初中学校就读;凡实行“单校划片”入学的初中学校,通过对口直升方式升学。
4. 对于暂时难以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学校和片区,实行“多校划片”升学。
5. 凡填报五中、师院附中电脑派位的小学毕业生或参加36中、37中划片分配的小学毕业生必须“双籍统一”。“双籍统一”即为学生在迎泽区小学就读并具有本校一年以上正式学籍的,同时学生户籍为迎泽区一年以上户籍。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二)跨行政区域升学办法
1. 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升学人数、学校分布、学位情况等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小学毕业生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学,但不得择校。
2. 继续坚持“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的原则;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户籍、学籍不在本区内的学生进行择校;严禁超计划、超班容量招生。
(三)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生升学办法
1. 由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计划,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纳入全区小升初整体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升学,但不得择校。
2.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①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②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7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④非本市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定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四)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升学办法
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我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我区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需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③《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7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④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定点接收随迁子女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五) 残疾小学毕业生升学办法
符合在普通初中学校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小学毕业生分配到普通初中学校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情况,安排转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任何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儿童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
(六)特殊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办法
1. 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执行。
2.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的意见》文件执行。
3. 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升学,但不得择校。
四、民办初中招生办法
民办初中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太原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指导意见》(并教基字〔2017〕8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17〕33号)的文件要求执行。
五、公办初中升学具体操作
根据市教育局《2017年太原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要求,今年公办初中学校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同期进行。在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操作前区教育局和各小学将已被民办初中学校、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学校确定提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剔除净化人数,对净化后的参加公办初中学校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按照以下升学办法进行分配。
(一)九年一贯直升、乡镇小学毕业生直升本乡镇初中学校。
孟家井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孟家井初中;马庄小学、王家峰小学、港道小学、松庄小学对口直升本乡镇的郝庄中学。
(二)单校划片升学
服装城小学对口直升进山中学;金太阳小学对口直升39中学。
(三)多校划片入学
1. 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升学操作办法 多校划片的初中学校,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36中、37中原划片学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原片区对口直升,其他中学学位及36中、37中空余学位,由各小学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组织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填报志愿。
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升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学生升学(九年一贯制直升学校、乡镇小学直升本乡镇初中学校、单校划片对口直升学校以及已被民办初中学校、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学校确定提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志愿填报)。
填报五中、师院附中和36中、37中(空余学位)志愿的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的小学毕业生须“双籍统一”。填报除五中、师院附中、36中、37中以外的其他初中学校志愿的小学毕业生须具有本区毕业的小学学籍。具体划片如下:
(1)中学片:五中
对应小学:青年路小学、双西小学、迎泽街小学、东岗小学、区第三实验小学
(2)中学片:师院附中
对应小学:校尉营小学、小五台小学、建设路小学、起凤街小学、市第二实验小学
(3)中学片:36中、市实验、45中、52中
对应小学:并东小学、流沙坡小学、狄村小学、双南小学、起凤街小学、双北小学、东岗小学、区第二实验小学
(4)中学片:15中、30中、37中、45中
对应小学:校尉营小学、新西小学、三晋小学、海边街小学、回民小学、桃园小学、双语实验小学
(5)中学片:成成中学、进山中学、36中
对应小学:小五台小学、建设路小学、区第一实验小学、 朝阳街小学、市第二实验小学
(6)中学片:成成中学、36中、39中、45中
对应小学:迎泽街小学、并州路小学区、区第三实验小学、三好小学
(7)中学片:15中、30中、36中、37中、39中、45中
对应小学:双西小学、青年路小学、滨河小学、桃南小学、大南关小学、市第三实验小学
2. 本市外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升学操作办法
对于户籍不在迎泽区但在迎泽区小学就读的太原市其他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如确需要在迎泽区初中学校就读,由区教育局按照空余学位情况,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升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学生升学。
电脑随机派位未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公办初中学位和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升学,但不得择校。
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届时,邀请公证机构、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计算机专家、部分家长代表等进行监督,及时公示派位录取结果。
(四)统筹入学
对于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可结合户籍、住址、学籍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小学毕业生升学,但不得择校。
六、工作要求
1. 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区教育局严格履行法定责任,认真做好全区小升初入学的各项组织工作。区教育局成立由教育局局长为组长、纪检监察、督导督学、基础教育分管副书记、副局长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领导机构,各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工作领导组,专人负责,强化领导,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议事仲裁机构”,对本区小升初工作中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和解决,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进行。
2. 加大宣传,阳光公开
在小升初工作期间设立接待室,公布咨询电话,区教育局接待室设在教育科。各小学设立专门接待室,并选派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值班,为家长提供优质的接待和咨询服务。 各中小学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 小升初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力争做到学生家长人人知晓,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真正落实公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八公开”制度。 各中小学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小学毕业生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升学接受并完成初中义务教育,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等方式为由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3. 严明纪律,严格问责
严格遵守“六严禁”工作纪律。即严禁超计划和超班容量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提前录取学生;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对于违反“六严禁”的学校给予严肃处理,严格问责。
4. 畅通渠道,服务到位
各中小学要认真做好今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政策咨询解答及有关问题处理工作,要向社会公布办公地址和咨询举报电话,做到热情接待,服务周到。积极受理群众的咨询举报,及时处理群众来电来访反映的各类问题。迎泽区教育局办公地址:南海街北段,咨询举报电话:0351—4159027
5. 规范学籍,严格注册
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公办初中入学工作与学籍注册工作同步进行,并在初中新生入学工作15日内完成学籍注册。对学校擅自招收、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6. 加强督查,禁越“红线”
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决整治、彻底杜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存在的打招呼、递条子、送人情、说情请托、权学交易、钱学交易等问题,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在小升初工作期间,教育行政部门基教、监察、督导将组成督查组,对小升初工作进行跟踪督查、明查暗访,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挥责任区督学的监督指导作用,建立开学后初中入学责任倒查和工作测评机制,及时反馈测评结果。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在小升初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违规操作或借机谋取私利的学校或个人,一经查实,实行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附件:太原市迎泽区2017年公办初中入学划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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